甘肃省新高考模式招生考试和录取安排与传统模式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考试科目不同
改革前,甘肃省高考只有文史、理工两个科类。除语、数、外三门课程文理科考生都要学习外,文史类考生只能学习历史、政治、地理三门课程,理工类考生只能学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改革后,高考采用“3+1+2”模式。考生在学习语、数、外三门统一高考科目的基础上,先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门中任选一门,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课程中任选两门课程学习。这样考生可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扩大了选择面,增强学习动力,完善高中因材施教的软硬件建设,提升人才培养的基础教育能力,考试科目包括语、数、外3门统一高考科目、1门首选科目和2门再选科目。
二、成绩构成不同
改革前,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个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改革后,考生总成绩同样满分750分,但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实行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改革前外语听力考试在高考前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改革后,外语听力考试在高考时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且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目标导向不同
与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相比,“3+1+2”模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文理交融,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该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要求,也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四、志愿设置不同
改革前,高考志愿以“院校”为单位设置,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院校代码下的所有专业,专业调剂在该院校代码下的所有专业内进行。改革后,高考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设置,1个院校代码下设置若干专业组,考生可选择填报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专业调剂仅在该专业组内进行。
五、录取规则不同
改革前,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史、理工两个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改革后,普通类专业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录取批(段)次精简,本科一批、二批合并,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专项计划与普通类、民族班、民语类、预科、定向等在同一批次填报志愿、同一批次投档录取。
六、新高考批次合并对志愿填报的影响
批次合并对志愿填报有一定影响。一方面,考生的选择空间更大,但由于学校之间的区分难度加大,志愿填报的难度也随之上升。另一方面,批次合并后本科批次的控制线降低,以前的报考数据失去参考价值,增加了院校选择的难度和志愿填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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